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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7-10-30 11:05:51 文章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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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贿罪会判多少年
根据第三百九十条划定,对行贿罪的处罚有以下情形:
1,对一般行贿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;
2,因行贿谋取不合法利益,情节严峻的,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3,情节恃别严峻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,关于情节严峻,情节特别严峻的尺度,法律未作详细划定。
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望,应该从行贿数额,手段,次数,人数,后果,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入行考察。
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,一贯行贿,屡教不改的;为倾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峻后果的;为签订假合同,骗取财物而行贿的;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;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;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,救济,扶贫,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,团费行贿的;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,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;在司法机关追诉时,拒不交待罪行,伪造,隐匿,毁灭证据,与纳贿人订立攻守联盟的等等。
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,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划定。
关于自首,本法第67条划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
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,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纳贿又是对应的,紧密亲密联系在一起的,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纳贿人的揭发检举,属于立功表现,因此,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,严肃打击纳贿犯罪,落实惩治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,本条第2款款划定,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,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划定,是对我国自首轨制的重要增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