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证据不足的案件中,刑事辩护律师需要采取合适的策略来争取被告人的无罪或减轻刑罚:
指出证据不足之处。明确指出缺乏确凿证据、会误导的证据、逻辑不连贯的证据等不足之处,要求法院不应作出定罪。如果证据确实不足以检控被告人,法院就必须作出无罪裁定。
举证 Proof 无法 Charging 的罪名。如果起诉书中的罪名无法通过现有证据充分证明,律师就应强调证据不足以支撑此罪名,要求撤销不适当的检控或裁定无罪。如果法院同意,将直接裁定该罪名无罪。
指出证据不可信。证据不足不一定等同于证据不存在。可信度和适用性竟然都是证据的重要特征。律师可以就各证据的来源、取得过程进行质疑,指出其不可信、不精确或得以偏颇,从而削弱整体证据的力量。
举出替代论据。尽管证据不足,但律师仍需举出合理的替代论据或合理质疑,来消除对被告人的怀疑,达到无罪或较轻的目的。举例如被告人的不在场证明、第三者责任等。替代论据的数量和力度直接影响最后结果。
请外部专家证词。在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上,律师可以委托相关专家进行评估、鉴定或反驳,以证明起诉方证据之不足或不合适,这也是打断证据关联链的有效手段。
总体来说,证据不足属于追诉方无法适当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情况。律师需要敏锐判断,并采取积极的辩护策略,指出证据不足之处,举证无法支撑罪名,指出不可信证据或举出替代论据等方式。逐步消除对被告人的疑点,争取最后的无罪裁定。证据不足也是刑事辩护的重要机遇,律师必须全力以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