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查刑事供述内容真实性的技巧

发布日期:2017-10-27 09:07:50 文章来源:
在审查判断证据时,依照相关法律.法规和司法解释排除不合法,不相关及其他不可采的证据之后,就要对证据 的真实性 及全案证据是否达到应有的证明标准作出判断.证据要得到采纳,除了证据能力没有问题外,还应该被认为是真实的,否则不能被采信.要认定案件事实,一个重要前提是对全案证明标准作出判断.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标准,除了借助于证据的相互印证,一个重要的手段是合理心证.
判断犯罪嫌疑人.被告人供述真实性的技巧
对证据的真实性,应从证据的取得方式.证据的形成原因.证据的形式.证据提供者的情况及其与本案的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查.犯罪嫌疑人.被告人供述(以下简称被告人口供)的审查判断
被告人口供具有双重性.一方面,经查证属实的被告人口供能够详细.具体地反映犯罪的动机.目的和时间.地点.行为.结果,具有较强的证明力;另一方面,由于犯罪嫌疑人.被告人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切身的利害关系,被告人口供往往还有虚假可能性较大的特点.“由于被告人对其是否犯罪,以及犯罪的动机,作案的手段.过程最了解,其有罪供述经查证属实,可以作为定案的直接证据,其无罪辩解也是证实其无罪或者罪轻的直接证据.同时,由于判断结果与被告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,被告人口供难免失真.
审查判断口供是一项十分复杂详细的工作.判断被告人口供的真实性,可以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其一.审查供述的动机.被告人供述的动机多种多样,有基于真诚悔悟的有求于精神上解脱的,还有期望得到某种利益如争取从宽处理的,也有误解法律和政策的,等等.
其二.审查供述形成的时间.一般而言,在犯罪嫌疑人尚未设立心理防线之前,公安人员同犯罪嫌疑人初次接触时形成的材料,往往具有较高的真实性,但应注意查明:审讯为是否合法有效,有无刑讯逼供等情况,被告人是在什么情况下供认的,供认的完整性.可信性和真实性程度如何.另外,案件明了犯罪事实水落石出后的供述也较为真实.
其三.审查供述取得的程序.未经法定程序交犯罪嫌疑人核对或向他宣读的,以及被告人.犯罪嫌疑人提出补充的或者改正而没有补充的.讯问笔录,虚假的可能性较大.
其四.审查口供的内容.一般来说,被告人口供做到具体明确,能说犯罪的时间.地点.手段.动机.目的以及其他具体的情节如赃款.赃物的数量.去向等,并且前后多次陈述内容基本一致,口供的真实性就大.
其五.审查口供与其他证据是否一致.要把口供与案内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对比.印证,看是否一致,有无矛盾.如不一致,应具体分析:若其他证据真实,则口供虚假;但其他证据不真实,也不能推断口供真实.这时,应重新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,才能确认口供的真伪.
其六.审查被告人口供是否合情合理,是否符合日常的生活经验法则,不符合经验法则的被告人口供一般来说不太真实.